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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选择域名的一般原则

之所以将域名选择和注册列入网站建设的问题,是因为域名的好坏同样影响到网络营销的效果,一个好的域名对于网站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从网络营销的角度来看,在选择域名时就应该考虑到以后的推广问题。

选择域名的一般原则

域名资源是有限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短缺的,一个企业或网站的域名并不仅仅是一个标识而已,域名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重要的营销资源,需要慎重对待域名注册。一个好的域名应该具备下列六个基本要素。

(1)短小

常用的.com、.net等为后缀的域名中,许多字母少并且有一定字面含义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可能早就被别人注册了,不过仍然有一些方法可以组成 比较短小的域名,通常可以利用一些单词的缩写,或者缩写字母加上一个有意义的简单词汇,如最近和美国CNN产生域名纠纷的”cnnews.com”就属于 这种情况,是中国的缩写”CN”加上英语 “NEWS”所组成的,不过仍然可以让人看出其含义。

另外,有时英文单词虽然被注册完了,但碰巧汉语拼音比较短而且没有被人注册,这样的汉语拼音域名也是很好的选择,利用纯数字的域名也很常见,如8848.com,85818.com.cn等。

域名应该不多于多少个字母?其实也没有绝对的标准,现在的规定是一个域名最多可以包含67个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其中包括后缀名的3个字母),国际 域名注册机构 networksolutions.com的域名也很长,所以域名字符数的多少只是相对而言。如果能做到5个字符以下当然最好,不过也不必拘泥于此,只作 为参考。

(2)容易记忆

为了让别人所了解和记住,除了字符数少之外,容易记忆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因素。一般来说,通用的词汇容易记忆,比如Art.com, business.com,pets.com, bank.com,china.com,internet.com等,不过,其它有特殊效果或读音的域名也容易记忆,如yahoo.com, Amazon.com等。
容易记忆的另一个意义在于你向别人推荐时也比较容易解释,因此,发音容易混淆或者含有连字符的域名就不太理想,例如,四通集团的域名是stone-group.com,在向别人推荐自己的网址时总是要解释在”stone”和”group”之间有一个连字符,是不是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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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注册的故事

  • 什么叫域名?

域名(Domain)是互联网的一项核心服务,它作为可以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数据库,能够使人更方便的访问互联网,而不用去记住能够被机器直接读取的IP地址。域名就如同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唯一标识,她是不能够重复的,就如同公司的名称一样有商标的作用。能够提供域名服务的系统我们叫做域名服务系统(Domain Name System,通常缩写为DNS)。我们熟悉的域名如:cctv.com (中央电视台) sina.com (新浪) baidu.com (百度搜索)
举一个例子,www.wikipedia.org作为一个域名就和IP地址130.94.122.199相对应。DNS就像是一个自动的电话号码簿,我们可以直接拨打wikipedia的名字来代替电话号码(IP地址)。DNS在我们直接呼叫网站的名字以后就会将像www.wikipedia.org一样便于人类使用的名字转化成像130.94.122.199一样便于机器识别的IP地址。

DNS最早于1983年保罗·莫卡派乔斯(Paul Mockapetris)发明;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RFC 882)中发布。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後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DNS 通过允许一个名称服务器把他的一部分名称服务(众所周知的zone)“委托”给子服务器而实现了一种层次结构的名称空间。此外,DNS还提供了一些额外的信息,例如系统别名、联系信息以及哪一个主机正在充当系统组或域的邮件枢纽。

当前,对于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符,包括www..com或者其他的扩展名。域名同时也仅限于ASCII字符的一个子集,这使得很多其他语言无法正确表示他们的名字和单词。基于Punycode码的IDNA系统,可以将Unicode字符串映射为有效的DNS字符集,这已经通过了验证并被一些注册机构作为一种变通的方法所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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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3We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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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 阿里妈妈上线,来势迅猛。

2007年8月10日微软完成了对在线广告公司aQuantive的并购,出价60亿美元,创下微软最高并购记录。充分吸取了收购DoubleClick的教训。

2007年5月 微软收购手机广告公司ScreenTonic

2007年世界第二大广告公司WPP集团5月17日也宣布以6.4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网络广告公司24/7 Real Media。

2007年4月 雅虎宣布6.8亿美元收购Right Media公司。 相关新闻:http://tech.qq.com/a/20070307/000045.htm

2007年4月14日Google以31亿美元收购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公司,成为Google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笔收购。DoubleClick主要从事网络广告管理软件开发与广告服务,对网络广告活动进行集中策划、执行、监控和追踪。Google目前正致力于平面、广播、视频、移动和电视广告市场进军,通过收购DoubleClick,该公司在网络广告市场的领先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未来有望销售更多基于图片的显示广告。Google在声明中称:“整合DoubleClick之后,我们将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出色的网络广告目标、服务和分析工具。” 相关新闻:http://tech.sina.com.cn/i/2007-04-14/09021465414.shtml

2007年3月 分众传媒3千万美元收购凯威点告,合并后成立分众无线公司。凯威是家做手机WAP广告的公司。

其他相关国内网络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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